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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关于网络虚假招生宣传的声明
来源:学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19        浏览次数:

2002年2月22日,根据教育部教高厅[2002]2号文件批复,大连理工大学成为全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给予试点高校的授权,大连理工大学可以自行组织网络高等教育招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在此基础上,学院以“面向社会、服务社会”为宗旨,依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的教育资源,借助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试点的16年间为社会提供了多层次、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形成了具有大工特色的学历、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大连理工大学以宽阔的胸怀和开放的理念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学院现已在28个省市自治区获准设立了300多个校外学习中心,在籍本专科生共计10万余人。

近期,我院发现,有不少不法机构或个人为招揽生源,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对我院网络高等教育进行不实宣传,以我院全称自建网站、挂出我院LOGO图片,以我院名义发布招生信息,接收学生报名,并宣称“考试保过”、“托管”和“代写论文”等。为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个人利益,避免社会有关方面和个人蒙受损失,大连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郑重声明:

一、 请学生报考及学习过程中不要轻易相信上述虚假宣传。学生可通过我院官方网站(http://ce.)、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等正规网站查询我院的招生简章,了解网络教育的入学条件、学习形式、修业年限、学历文凭、学位授予、电子注册、收费标准等政策;

二、 我院从未授权任何网络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通过此类招录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

三、 我院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向社会及学生发布过“考试保过”、“托管”、“提供答案”、“代写论文”等信息,请学生提高警惕,以免被骗造成财产损失;

四、 我院已经截取部分不法机构虚假宣传的证据并递交相关法务部门进行严密核实和监控,对于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宣传、招生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院将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广大学生的权益,维护学院声誉;

五、 请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以及考试观念,共同抵制投机取巧等行为,通过踏实努力的学习取得理想的成绩,也请广大考生一旦发现不法机构以我院网络高等教育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实施招生与助学诈骗等行为要及时向我院或者公安部门举报。

大连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举报与咨询电话:400-655-6088

大连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部分虚假宣传网络高等教育网站及网址--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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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理工高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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