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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接受进修教师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0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文件精神,鼓励支持高校教师进行国内外访学研修,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做好大连理工大学接受进修教师工作,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我校每年接受进修教师的形式为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单科进修。具体接受办法及要求如下:

、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1.接受对象

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五年以上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在高等学校任教5年以上者)的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2.申请办法

申请者须填写《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一),填写后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盖章后寄到申请指导教师所在学部(院),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报大连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入学时间与大连理工大学春季、秋季开学时间保持一致。原则上秋季班每年9月入学,请于5月开始提交申请,731日截止;春季班每年2月入学,请于10月开始提交申请,次年1月15日截止。报名后由大连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发出录取通知书。

3.学习要求

访问学者在导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工作为主,还可以根据访问学者本人的情况和要求,经指导教师和访问学部(院)同意后,可协助参与指导研究生、编写教材或其他教学工作。访问学者到校后由指导教师协助制订个人工作计划,填写《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附件二),报大连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备案。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经指导教师批准,每学期可以选听一门有关的专业课程。访学结束前,指导教师在《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业绩考核表》(附件三)上对其工作业绩、论文水平和在校期间的表现写出评语。国内访问学者按期完成工作计划,经考核合格者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4.访学期限及收费标准

访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费:理工类18000元/年;人文、管理类12000元/年。

、单科进修

1.接受对象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2.申请办法

原则上每年5月和11月办理接受手续。申请人须填写《单科进修推荐书》(附件四),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寄大连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相关管理部门,截止日期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申请进修时,也可直接与我校学部(院)负责进修教师工作的教务员联系,了解下学期课程安排情况。申请进修经我校审核批准后,由大连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相关管理部门发出录取通知书

3.学习要求

申请人应有明确的进修目的,进修期间,进修生应按照进修计划选修课程,每人每学期可选修5门以内有关课程,学期结束,填写《进修教师考核成绩登记表》(附件五),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发给《大连理工大学进修结业证书》及成绩单。

4.进修期限及收费标准

进修期限一般可为半年或一年。学费:2000元/门。

、其他

1.收款方式

进修教师在报到二周内将学费等一并交到我校相关管理部门,可以电汇,也可以使用现金或支票支付。

开户行:辽宁省大连市建行栾金支行

号:21201501910050000923

收款单位:大连理工大学

2.因我校住房紧张,进修教师需自行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3.如需咨询,请与连理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老师联络。

电话:18940921131老师 工作日8:30-16:30)

邮箱:distant3@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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