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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 奥鹏中心关于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郑重声明
来源: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09-11-18        浏览次数:



各位学员: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2010年春季招生工作将于2009年12月正式启动,欢迎广大学员报考。
    近期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接到学员投诉,反映有部分个人与机构在网络上冒用奥鹏名义非法招收学生。奥鹏远程教育中心一贯严格执行教育部远程教育有关管理规定, 认真执行各合作高校办学管理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教学支持服务原则,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多收费、乱收费等不正当办学行为,为防止学员利益受损,奥 鹏中心现将近期查实的违法行骗行为公诸于众,提醒学员选择正规合法途径报读,并再次重申招生录取工作的郑重声明:
    一、 关于近期发现的不法机构冒充奥鹏非法行骗的说明
    根据学员投诉,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敬告广大学员,如下5家网站为不法机构或个人,企图冒充奥鹏非法诈骗而制作的网站,冒充的网站在网页风格和内容上极大程度 地仿照奥鹏网站制作,甚至将个别页面链接到奥鹏网站,这种行为属于极其恶劣严重的违法行为,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对于盗用奥鹏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将 保留一切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同时为保障学员利益,请发现此类行为者及时进行举报。
非法冒充奥鹏网站或冒用奥鹏名义招生的黑名单



网站名称

网址

1

奥鹏学历教育机构有限公司

2

仿冒“陕西教育学院”

3    

奥鹏学历教育机构
(天才网)

http://ce./pxjg/pxkc90373.html
(http://673719888.edutt.com/)

4


奥鹏教育培训机构学历代理
(三驾马车网)


(http://992268.3jmc.com/)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再次提醒广大学员,奥鹏网址为, 其他不一致的网站域名均不属于奥鹏中心所有。一切有关奥鹏远程教育的信息,均以奥鹏网站所发布内容为准。请学员小心防范网络中可能存在的钓鱼网站,谨慎选 择正规合法渠道咨询报名,避免上当受骗,对于由冒充奥鹏的不法机构个人造成的个人或企业的经济损失,奥鹏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管理规定,买卖学历、学位证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损害了国家学历、学位教育声誉,对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造成混乱,危害干部队伍和科 技队伍的建设,败坏了社会风气。奥鹏远程教育中心与各合作高校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管理规定,对于不法机构和个人的冒充诈骗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立即移交公安机 关对违法犯罪子依法严惩。
    二、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招生录取工作的郑重声明
    1. 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杜绝违规招生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招生环节的控制管理,杜绝任何违规行为,制定并严格执行六项招生服务工作纪律:
    1) 严禁招收各层次、各种类型的全日制学生,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同时兼读或套读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2) 严禁通过各种中介或二级代理机构进行招生服务、教学支持服务或考试服务,严禁接收从中介或二级代理机构转移过来的学生。
    3) 经中央电大批准设立、已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习中心,取得有关合作高校的书面授权后,方可启动招生服务工作。
    4) 严禁在《授权服务合同》和合作高校项目授权区域以外的地区开展招生服务、教学支持服务或考试服务。
    5) 严格按照奥鹏中心和合作高校的规定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在广告或宣传材料中发布模糊或虚假信息误导学生。
    6) 各学习中心均须严格按照合作高校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更改核定的收费标准。

    2. 规范学习中心管理,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奥鹏远程教育体系内各学习中心,均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并报教育部、各省教育主管机构及各合作高校备案,所有具备招生资质的奥鹏学习中心均在奥鹏网站公示,详见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网站—招生专区—各地学习中心名单栏目。

    3. 开展网上银行缴费,收费标准公开透明
    为杜绝非法人员冒用奥鹏名义乱收费问题,奥鹏中心全面施行网银缴费方式,缴费方式详见奥鹏网站—网上缴费栏目。
奥鹏中心受合作高校授权并委托,代收报名费、入学测试费、学费、重修费等各项学习费用,所有收费项目均在奥鹏网站公示,详见奥鹏网站—招生专区——合作高校收费说明。

    4. 贯彻高校管理规定,严把教学服务质量
    学生录取就读后,所有教学活动均严格执行各合作高校管理要求,积极推进学风考风建设,坚决杜绝代学代考等不正当现象。凡有任何违反教学管理要求,给予学员 不实“承诺”的问题,均可随时举报,一经查实,奥鹏中心将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严肃惩处,情节严重者将诉诸法律追究责任。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学员,为确保您的正当学习权利和义务,应通过正规途径选择报读远程教育,切勿相信非法机构或个人的“代考”、“包过”等 虚假不实宣传,凡选择不正当渠道报读的非法“奥鹏”学员,均与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无关,一切损失奥鹏中心均不予负责,特此声明。

如发现有冒用奥鹏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或办学机构者,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010-82015656-4
举报邮箱:zhuren@open.com.cn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
200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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